不需要。北京5月20日发布的《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手册》明确: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且其他业主不持反对意见就可实施。另外,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既有住宅需要使用共有部位增设电梯,或者因增设电梯需要改变共有部位的外形或结构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法律上并非要求所有人都同意方可加装电梯。
电梯选型要结合实际
从住户、楼层和成本等因素考虑,建议一梯两户住宅楼配备630千克的电梯,该类电梯允许运载一名坐轮椅的人加一名陪伴人员。一梯三户或一梯四户住宅楼,在条件允许下,配备800千克或以上的电梯。楼层在7层及以下,高度小于或等于18米住宅楼,配备电梯的额定速度不超过1米∕秒。
电梯设置要符合规范要求
在设计和施工时,就要保障后期电梯使用的安全,增设电梯的停靠层站尽量避免只通往业主的进户门厅或阳台,最好能与安全通道连通。通往机房或设备间的通道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能安全、畅通地使用。如果现场情况无法满足维修、救援人员借助消防通道或楼道实施救援的,通道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置。电梯井道的设置要特别注意底坑不能漏水或渗水,底坑、井道顶部空间、防水、玻璃井道外墙等符合标准。
日常使用要管理到位
电梯属特种设备,需要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和及时有效的救援,如果没有物业公司或经合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作为使用单位的,按照有关规定,由电梯所有权人通过书面协议确定委托人或推荐人,由委托人或推荐人凭书面协议以使用单位名义办理该电梯使用登记。使用单位要至少设置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安全管理职责。增设的电梯要设置采用对讲系统的紧急报警装置,使用单位要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与值班人员及时有效联系。为保障事故赔付能力,增设电梯要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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